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2021-2022年粉煤灰及炉渣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2021-2022年粉煤灰及炉渣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
2.2 规模:烟台电厂每年产生大约27万吨粉煤灰,6万吨炉渣, 其中电厂自用粉煤灰约10万吨(大量粉煤灰自用阶段基本集中在2-12月份);
2.3 服务期: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烟台电厂每年产生大约27万吨粉煤灰,6万吨炉渣, 其中电厂自用粉煤灰约10万吨(大量粉煤灰自用阶段基本集中在2-12月份),且无论何时段电厂有优先使用权。本标段以电厂无法自用的粉煤灰和湿炉渣作为本次招标销售标的,预估对年外销售粉煤灰量为17万吨、湿炉渣6万吨。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外运处置,原电厂内脱水仓下及附近临时渣场约200平方米左右,根据2021年改造计划,此处临时渣场需进行占用,甲方提供原#3炉炉后空地约100平方米左右,由投标单位负责用铲车清理;本招标预估量仅供参考,合同执行以实际产量为准,不作为合同约定数量或结算数量。因机组临修、调峰等造成的机组季节性停运,每月产量会有所变化;由于煤质发生变化引起的灰品质变化招标方不予保证;招标方储灰场已无储存能力 投标方需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6 交货地点: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粉煤灰或炉渣购销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证明具体承包内容的页面);
3.2.3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存储场所,且存储量不低于3万吨,提供相关的灰、渣储存地说明材料(可提供场地产权证明资料或场地租赁合同资料或灰、渣储存照片并说明详细地理位置等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23日9:00起至2021年2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