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国电龙源汕尾风力发电 陆河河口(49.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国电龙源汕尾风力发电 陆河河口(49.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083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龙源电力国电龙源汕尾风力发电 陆河河口(49.5MW)风电场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东坑镇,北纬23°07′~23°11.5′,东经115°42.5′~115°47′之间,位于与普宁市、陆丰市交界的妖婆咀、人子石、峨眉樟、大窝岗、铜钱窝凹一带山地,风电场选址范围高程为650m~950m,风场区域以山地为主,属于复杂地形山地风电场,附近乡镇高程约200m~240m,高速公路、国道、县道临近风场。风电场内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采用110kV电压等级接入广东电网。
招标范围:拟安装单机容量不低于2.0MW的风力发电机组(优先考虑3.0MW及以上机型,可以采用混排布置方案),单机数量不高于20台,总计容量不低于49.5MW,风场总容量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单机容量),同时也包括集中控制系统(2套)、控制系统、监视系统、无线WIFI、在线监测系统、全量数据采集系统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吊装工具(免费租借2套全新)、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质保期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等。本次招标包含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输(含叶片二次倒运及牵引),合同标的在机位或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交货
交货期:锚栓2021年6月-10月,主机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供完,具体供货计划以招标人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2.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和型式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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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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