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服务 2020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946)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 电动汽车服务 2020广州通勤车租赁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946)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详见附件:
1.因招标人要求,故终止本次招标。
请投标人登录电子商务系统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投诉及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或对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接收机构 异议受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 三、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