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GC-GC-GKZB-21-024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与4号机组核岛负挖基坑边坡支护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与常规岛负挖未明确支护形式,从现场实际施工开展情况,以及上游单位对基坑稳定性要求,需开展基坑支护施工。
2.4 招标范围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常规岛与4号机组核岛负挖基坑边坡支护工程。
坡面防护设计方案:中风化、微风化岩层局部节理裂隙发育或岩体破碎处采用素喷防护(工程量约:11429.8 m²);强风化及以上地层边坡坡面采用插筋挂网棚舍混凝土防护(工程量约:14838.5m²)。
2.5 建设/项目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6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至2021年8月31日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范围,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企业2018-2020年(以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边坡支护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7时00分—2021年03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