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境监测设施(210子项)调试辅助岗位业务外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04C-FW-GKZB-21-0131
2.2 招标项目名称
环境监测设施(210子项)调试辅助岗位业务外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为环境监测设施(210子项)调试辅助岗位业务外包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4 招标范围
第二项目部环境监测设施现场监测(辅助)岗位、总放分析(辅助)岗位、Sr-90分析(辅助)岗位、Pu分析(辅助)岗位等业务外包,负责厂址周边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以及厂址气象观测等工作的部分采样、制样、分析、测量、计算、报告、评价。
2.5 项目实施地点
甘肃省酒泉市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7 质量标准
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资金、技术、采购、组织及管理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质量管理证书,非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的应在签订合同前纳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
3.3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提供国家保密局或国防科工局颁发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17年至2019年(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未处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被吊销、被责令停业整顿、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冻结、经营异常等1种或多种状态;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或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投标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交网站查询截图);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02月24日 09时30分—2021年03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