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汇聚整个指挥中心和各专业分中心自然资源综合调查项目的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数据库,构建多数据源、多精度、多服务对象的应用平台,实现从数据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建库、业务实时动态监测、数据管理、分析评价到信息服务的全流程数据体系,解决目前各项目数据多源异构、存储分散、管理混乱、利用率低等问题。主要目标如下: (1)编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数据库相关标准规范和质检细则,指导行业内数据建库工作; (2)建立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多源异构的项目数据的汇聚与存储; (3)兼容现有各业务系统及硬件外设,开发包括数据治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 应用分析系统、共享服务系统在内的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应用平台,实现自然资源综合调查项目的动态监测,并基于海量调查数据实现数据建模、统计分析、成果展示、应用服务等功能; (4)建立安全合规的运行环境,满足等保及信息化管理各项要求,确保数据和系统安全可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数据库建设及平台开发工作,并正式上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相关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并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缴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的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二总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泰瑞
地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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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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