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智能寻优专利技术工程实施及配套应用开发项目 |
招标公告 |
受招标人委托,对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智能寻优专利技术工程实施及配套应用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各火力发电厂 项目规模:一般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电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智能寻优专利技术工程实施及配套应用开发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需基于智能寻优专利技术(以下简称“智能寻优系统”)功能及适用场景(客户需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以下两种不同系统架构的任一种智能寻优系统(不限于SIS相关功能)的部署实施服务(由招标人指定每个订单的具体实施方式):(1)采用B/S架构,投标人须开展项目实施前期现场软、硬件配置分析与测试或部署(对其SIS系统进行性能测试),实现火电机组智能寻优系统各功能,包括时序数据库(招标人提供)和关系型数据库的部署、机组标杆值数据库创建、建立初始标杆值、辅助在线寻优功能、寻优计算辅助系统、在线操作指导、基于客户的KPI考评、运行绩效考评系统、报表与界面显示、系统各参数多维报警、各系统集成开发与界面展示、系统各接口开发等。(2)采用C/S架构,投标人在国电智深智能发电运行控制系统(ICS)平台上灵活部署智能寻优系统(该部分已完成开发),通过运行人员的中间操作反馈,最终达到最优操作指导的目标(上述全部源代码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须将实施过程中的系统源代码全部提交给招标人)。上述两种实施项目均采用订单方式进行现场实施,整体考虑项目实施的质量、工期、费用及风险等因素,提供各接口配合客户后期开发实施。在智能寻优系统委托实施技术协议以外的客户需求将以变动服务订单的形式另行签署。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约之日起2年。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智能寻优系统现场实施工期要求为2台机组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种实施方式工期要求一致),计划完成不超过40台机组的实施订单量,项目现场实施合同以实际订单方式进行结算。 2、在智能寻优系统实施技术协议以外的变动任务在变动服务订单中约定。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国内至少有2家火电厂寻优(优化类)系统开发或实施业绩,需提供相关项目材料(包含销售合同首页、实施范围页、签署盖章页等内容的合同页面扫描件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无 4.安全资格:无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1年02月23日- 2021年03月02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联 系 人: 柴 源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