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卸船机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螺旋卸船机 |
2台 |
详见第八章 |
详见技术部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境外公司,需提供企业注册登记证;如投标人为境内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设计、制造、销售2台接卸煤炭且额定出力≥1800t/h的螺旋式连续卸船机的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成功投产业绩:最大连续效率达1.1倍额定效率、整船卸船效率≥0.70倍额定效率)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 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1年2月24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1年3月3日下午16:30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或840美元(美元捌佰肆拾元整)(美元只接受电汇形式),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