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2021年度新能源主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1年度新能源主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1年度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区域(产业)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主变压器,包含2021年全部风电、7月-12月光伏主变压器。预估采购数量80台,预估采购容量8000MVA,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2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当每个标段框架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容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每个标段内项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容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达到预估容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标段划分
本次主变框架协议采购分三个标段:
标段 |
电压等级(kV) |
主变压器容量(MVA) |
预估容量(MVA) |
备注 |
标段1 |
220 |
50≤容量≤300 |
4500 |
|
标段2 |
110 |
40≤容量≤150 |
2500 |
|
标段3 |
110 |
40≤容量≤150 |
1000 |
高海拔 |
220 |
50≤容量≤300 |
|||
35 |
20/30/40 |
600 |
低压10.5kV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应具有不少于50台同类级别(110/220kV电压等级及100MVA容量)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供货业绩,并提供业主证明文件(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需体现容量、台数、电压等级)和加盖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3.2.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25日09:00起至2021年3月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30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