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凤冈县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冈县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已由凤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凤发改审批【202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5974平方米(约8.96亩);另外包括平场、主体、装修安装、附属等。
2.3建设工期:勘察周期:3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12个月。
2.4项目总投资:约21326000.00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勘察技术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若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
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单位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协办方为岩土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本公告3.1款规定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间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投标的应签有《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对牵头企业负责,联合体各成员企业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牵头企业和各联合体成员企业作为联合体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1年02 月26 日起在遵义市 外网( /)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 \"> )。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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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uizhou.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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