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2021-2023年度临建及生活设施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燕尾港镇),由 投资建设。新建3台220t/h超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和2台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集中供热管网。项目已于2016年5月26日开工建设, 2017年12月竣工投产。
厂前区综合楼(含办公楼、宿舍楼等)已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5月份投入使用。
本项目服务承包区域(包括但不仅限于):
2.1临建办公室区域:建筑面积约1357m2,前广场面积约1600 m2。
2.2厂前区综合楼: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建筑总面积9434.25㎡(办公楼建筑面积4186.61㎡,宿舍楼建筑面积5247.64㎡)。
2.3生产区域:包括主厂房、化试楼、辅控值班室等生产人员办公所在区域。
2.4 厂区所有窨井,下水道疏通及维护。
2.5 厂区绿化保养、维护等。
服务期:计划服务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年29日,实际以合同签订起始时间为准,单年服务期为12个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度临建及生活设施物业服务项目。承包方负责发包方厂前区综合楼、生产区域(含主厂房、化试楼及辅控的值班室等)、临建办公室等区域的保洁以及非生产设施修缮、全厂绿化养护、驾驶、纯净水运输等服务工作(详见技术规范)。
承包方式:暂定合同总价承包(纯净水运输、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汽车轮胎修理为固定单价承包、据实结算外,其余均为固定总价承包。)。承包方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物业服务承包的业绩至少1项(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够反映合同范围的页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25日9:00起至2021年3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