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批集中招标(仁怀环保环保数据自行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仁怀 |
贵州省仁怀市长岗镇堰塘坎村 |
2 台日处理能力 600t/d 的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2 台 12MW 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
已投产项目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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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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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环保环保数据自行监测 |
废气、水质、厂界噪声、固化飞灰、土壤等监测项目 |
服务期三年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 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应包含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条的表单中 85%以上的指标(主要包括 SO2、NOX、HCL、颗粒物、臭气浓度、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噪声等);
2.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有五年内在国内已完成的两个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厂企业委托的环保自行监测的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及签字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3 日全天
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