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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期1、2、4号线2021

   日期:2021-02-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期 1、2、4 号线 2021-2023 年废铅酸蓄电池HW31(900-052-31)出售项目长轨运物采【2020】049号的供货及相关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期 1、2、4 号线 2021-2023 年废铅酸蓄电池HW31(900-052-31)出售项目长轨运物采【2020】049号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网上报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中国e车网(网

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报价内容: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期 1、2、4 号线 2021-2023 年废铅酸蓄电池 HW31(900-052-31)出售项目长轨运物采【2020】049号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采购清单及相关附件。

2.项目预算:出售金额51000元

参与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预算,不低于本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3.参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报价,营业执照影像件与报价文件一同上传;

(2)参与报价单位需具备行政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HW31(900-052-31)处理资质,业绩证明材料与报价文件一同上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4)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4.公告时间、澄清时间、报价时间:

(1)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4日止;咨询电话18811547188

(2)如有澄清则需重新报价,澄清清单(如有)挂网时间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 官网“ ”、中国e车网“ ”发布,敬请所有参与报价的单位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业主保留是否采纳澄清意见的权利。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有效。

6.所有报价单位须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报价保证金必须由报价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7.本次参与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03月04日17:00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的日期为准),逾期或未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单位,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8.本次报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报价保证金由中国e车网代收、代退。中国e车网系统会为本项目自动生成报价保证金账户信息(虚拟子账户),相关账户信息以实际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项,报价单位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报价无效处理。

10.报价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对于清单中已明确品牌的物资,报价单位均须按照清单中物资描述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及填写此品牌及型号,若报价单位填写的品牌及型号与清单已有的物资描述(含品牌、型号等)不一致时,则视为无效报价;

(2)对于清单中未明确品牌的物资,报价单位均须填写所报价物资对应的品牌及型号,作为后续合同签订及到货验收的依据,且要求品牌及型号、参数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具体、准确(含品牌栏不得出现如“定制”、“/”等情况),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1.本次报价中选候选人的确定: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高总价的报价单位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若报价排名第一的单位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由监督员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12.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选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报价结束后予以退还;中选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如在退还报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报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3.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采购单位将按照《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 货物类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运营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且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并没收中选单位的保证金。除此之外,如报价单位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报价单位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报价单位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选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报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选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选单位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未能完全响应采购清单、合同模板要求以致合同无法订立的;

(5)经查实报价单位报价资料弄虚作假的;

(6)串通参与网上报价相关行为的。

14.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则默认完全响应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的要求。如报价单位明确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其报价。

15.本公告同时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 官网“ ”、中国e车网“ ”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 官网、中国e车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6.有关此次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

17.采购单位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8.潜在报价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采购单位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 合约部

异议受理

(2)投诉受理部门: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 监察审计部

投诉受理

业主

业主: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

中国e车网(注册、报名、缴费咨询)

采购单位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

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

日期:2021年02月26日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chinabidding.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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