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公司巴彦淖尔能源(24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巴彦淖尔能源(240万吨/年)煤焦化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089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按照公司批复的规划,巴彦淖尔能源 一期240万吨焦化项目分两条生产线建设,每一条生产线包含120万吨/年焦炭联产12万吨甲醇/年,第一条生产线已建成投产,此次委托监理服务的项目为第二条生产线。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程的监理服务:
焦化装置包括备煤(与一期一线输焦及输煤系统衔接)、炼焦、湿熄焦、干熄焦、烟道气脱硫脱硝、地面除尘站、炉头烟收集净化装置、冷鼓、焦油氨水分离、脱硫及硫回收、脱硫废液制酸、硫铵(含自动包装)、洗脱苯等焦炉煤气净化生产装置,以及空压站、制冷站、焦化综合罐区、自动装车台(定量)及配套环保设施(VOCS回收系统)、公辅工程等。
全厂系统工程为除甲醇装置及其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之外的全厂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厂总图运输、全厂地下管网系统、全厂外管系统、全厂供电及照明系统、全厂电信系统等,以及给水及消防水泵站、消防泡沫站、事故水池、污水处理场、除氧站、火炬、综合仓库、危化品库、危废库、固废库、油品库、废旧物资库、多功能楼、中央控制室、浴室、宿舍等设施。
甲醇装置工艺单元包括:焦炉气预处理及气柜、焦炉气压缩、粗脱硫、精脱硫、转化、合成气压缩、甲醇合成(含合成驰放气再利用制甲醇)、甲醇精馏等;为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甲醇综合罐区、汽车装车台、空分、甲醇循环水系统、除氧站、消防系统、危化品库房、物资库房、润滑油库房、废旧物资库房、事故水池、火炬、配套环保设施(VOCS回收系统)、变配电所、机柜间、生产办公楼等,以及总图、地下管网、电信等其它系统工程等。
2.1.3服务周期: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工程计划施工周期2021年3月30日-2022年11月14日),服务周期以实际入场和实际离场时间分段累加计算,中间间断时间不计入。如工程工期有变动,服务周期随之变动,服务费用不做调整。
2.1.4服务
2.2其他:无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类型:须同时具备冶炼工程监理甲级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述a、b两种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
a.不少于2份年生产焦炭120万吨及以上焦炉系统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证明;
b.不少于2份年生产甲醇12万吨及以上的焦炉煤气制甲醇生产装置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冶炼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资格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交纳(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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