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第三批集中招标 (铁岭环保垃圾库除臭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铁岭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建设村 |
铁岭环保新建工程(2 台日处理能力为 600 吨的垃圾焚烧炉(机械炉排炉),配套 2 台出口过热蒸汽参数为 4.2MPa(a), 405℃的余热锅炉及 2 套 12MW 的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2×190t/d 的渗滤液处理系统,一次性建成。 |
暂定 2021 年下旬完工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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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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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环保垃圾库除臭装置采购 |
除臭装置具体包括并不限于:活性炭除臭机组、防腐防爆型离心风机、连接管道、阀门、电气控制附件(电气控制柜、电气接线盒、所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内部的连接电缆、电线等)。 |
交货期:2021 年6 月 1 日前到货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 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 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 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 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 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500t/d(及以上等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供货业绩,以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为准。
2.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7 日全天
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