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脱硫2号吸收塔增容提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 2 号吸收塔增容提效改造工程已由浙电生[2021] 2 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2投标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方应具有五年内两个燃煤机组环保系统增容提效改造工程相关业绩,并出具业绩证明文件。
2.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8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b)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c)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d)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或 终 结 本 次 执 行 案 件 的 被 执 行 人且未被撤销的;
e)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 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f)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g)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h)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i)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j)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k)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三、招标介绍及范围
3.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
3.2机组容量:4×600MW。
3.3计划工期:2021 年 5 月 0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开工日期以实际检修批复开工日期为准。
3.4招标范围:脱硫 2 号吸收塔增容提效改造工程。本工程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 方式,投标方工作范围包括脱硫 2 号吸收塔增容提效改造工程整体设计、设备(包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配合、技术服务和最终交付生产等。(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03 月 03 日 9:00 至 2021 年 03 月 12 日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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