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二套动力站风机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节能公司金瓷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二套动力站风机节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金瓷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烯烃一分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公司二套动力站建成于2013年12月,现有4台28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正常运行三开一备。每台锅炉配置1台一次风机、1台二次风机和1台引风机。其中,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分别使用6kV2240kW和6kV1400kW电动机直接驱动,引风机使用6kV2800kW电动机驱动,通过液力耦合器(以下简称液耦)调节转速。为降低风机的能耗水平,实现降本增效,计划对二套动力站12台风机电机实施变频节能改造。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1)电气、暖通、土建、消防等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专业方案的设计;
(2)变频器、UPS、电缆、电缆桥架、仪表卡件、制冷设备、暖通管线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
(3)原工频电动机和液力耦合器的适应性改造,满足改造后长周期稳定运行的需求;对原工频电动机冷却方式、绕组绝缘、轴电压预防、低频(5Hz)运行条件等是否满足长周期稳定条件,并出具设计说明,对理论计算不满足或现场实际运行工况不满足运行条件的,由承包方进行适应性改造;
(4)变频器室、UPS室的改造施工,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及调试;
(5)改造完成后的计量设备安装,设备性能验收试验;
(6)合同期限内的设备维护保养;
(7)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技术资料和其它技术服务;
(8)为完成本节能项目必须实施的其他相关的工作;
(9)本项目应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所有改造工作并具备投运条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高压变频器改造工程或10kV配电室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1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