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空气预热器低温段改造招标人为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空气预热器低温段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空气预热器低温段改造。
2.2建设地点: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空气预热器低温段管改造更换为搪瓷管,包括空气预热器低温段搪瓷管的制造、供货、更换施工,另外两级空气预热器和烟道漏风治理(包括清灰、保温、脚手架、工机具等一切有关该项目的附属措施项目费用)。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空预器低温段改造工程项目;。
2.4工期:计划工期: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施工工期,不含制造和运输),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如为2019年6月1日新取证或换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3号《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锅炉(A)(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成员中施工单位提供)。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3项锅炉搪瓷空气预热器改造业绩(包含锅炉搪瓷空气预热器供货),提供业绩影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签字盖章页、内容页,影印件无法辨别是否满足业绩要求且未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锅炉搪瓷空气预热器供货单位为牵头人,业绩需为牵头人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03月03日9时起至2021年03月08日17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