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海工工程拦污网、围油栏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建设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
2.2规模: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200MW。
2.3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建成投产发电。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第一道拦污网(长度约274m)、第二道拦污网(长度约228m)及围油栏(长度约211m)三部分,详见附件《拦污网工程技术规格书》、《关于海工工程拦污网、围油栏项目采购范围的说明》。
2.6交货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石核路9号(综合仓库)。
2.7交货期:暂定第二道拦污网及围油栏2021年6月15日前交货,第一道拦污网2021年10月30日前交货,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海工工程拦污网、围油栏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海工工程拦污网、围油栏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50万元以上的铜合金拦污网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及使用单位的投用证明)。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05日09时00分到2021年03月12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