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1年基建应急项目施工已由海南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南各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海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各市县
2.2建设规模:详见2.8标段划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不含带电作业,智能配电站、开关站和台区的智能监控装置的系统联调),青苗赔偿工作,配合完成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负责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2.4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建设单位根据海南最新的甲供物资范围划分文件提供相应物资,其余设备、材料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如有双方未界定清楚部分,在项目开工阶段,由建设单位书面或签证明确,做为结算依据。
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日历日)。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及有效期:
(1)标段所属辖区内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的应急基建配网项目(海南电网公司或授权 下达的应急项目,采用正常招标采购流程不能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紧急基建项目)施工。
(2)标段所属辖区内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原中标施工单位因故终止合同的剩余工程量。
(3)如某片区应急单位也不能胜任时,按合同约定退出,由其他片区应急单位替补,35kV及以上施工为两个片区互为替补,10千伏及以下施工替补顺序为北部替东部,东部替南部,南部替西部,西部替北部。
(4)本次采购的为应急施工承包商,施工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可能存在无施工任务情况。
2.8标段划分及标的物清单
2.8.1项目概况
根据海南2021年基建工程建设需要,拟对2021年基建应急项目开展施工招标工作,以利于工程尽早实施建设。
2.8.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6个标段,每个标段1个中标人。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编号(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估算价(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建设 、海口和琼海 | 1 | 北部东部片区2021年35kV及以上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1000 | \ | 工期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 5 | |
2 | 建设 、三亚和儋州 | 2 | 南部和西部片区2021年35kV及以上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1000 | \ | 5 | ||
3 | 海口、澄迈、定安和文昌 | 3 | 北部片区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1000 | \ | 5 | ||
4 | 三亚、乐东、陵水、保亭和五指山 | 4 | 南部片区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1000 | \ | 5 | ||
5 | 儋州、临高、东方、昌江和白沙 | 5 | 西部片区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1000 | \ | 5 | ||
6 | 琼海、万宁、琼中和屯昌 | 6 | 东部片区2021年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1000 | \ | 5 | ||
合计 | 6000 |
2.8.3有效报价
本次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高于15%(不含本身)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8.4合同签订及结算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中标人与建设单位根据中标下浮系数签订基建应急项目框架协议,在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审定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中标人、合同价编制及审核单位共同核定中标项目的合同价,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正式合同价款中,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价格执行合同价核定时的国家或网省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最新文件(其中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价参照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当期或最新一期材料信息价),合同价分为单价包干和总价包干两种。结算方式按正式合同条款执行。
2.8.5施工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人投入施工的作业工人数量必须按照正式合同价款进行配置,每20万元施工费配置施工人员达1人以上(其中技工人数占比不少于30%),且固定配备调试及试验人员(35千伏及以上项目需配置6名及以上人员,10千伏及以上项目需配置2名及以上人员,调试及试验人员应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安监局颁发的继电保护作业或电气试验作业特种作业证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近三年(2018年-2020年)相同电压等级的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竣工报告)。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
5 | 投标人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工程所在地政府、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
6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7 | 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段 | |
1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 北部片区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南部片区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西部片区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东部片区10千伏及以下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
2 |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 北部东部片区35kV及以上基建应急项目施工,南部和西部片区35kV及以上基建应急项目施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招标业务咨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