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职工食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审批通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所属风电场(部门)分布于内蒙古5个盟市,各风电场距市区、国道、省道远近不一,需配备餐厅人员负责机关、风电场、风研所职工的饮食、餐厅区域卫生等,投标方根据风电场人员情况配置餐厅服务人员,并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风电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具体的人员要求见附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服务地点:新能源分公司本部机关餐厅及各风电场餐厅。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提供近四年(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每个年度至少2份合同金额100万元餐饮服务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6日9:00起至2021年3月1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