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发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EPC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名称:烟囱防腐改造EPC工程项目
3.招标范围:本烟囱防腐改造工程设计、旧内筒拆除、新内筒制作和安装、土建施工和材料供货、性能检验、试验、质量控制、后续质量缺陷维修等
4.工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无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的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评标时查询相关网站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附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发电专业),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应具有缠绕10.0m以上FRP(玻璃钢)内筒生产能力,或具有进口国外缠绕10.0m以上FRP(玻璃钢)内筒的国内代理资格);
8.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座烟囱(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且不设GGH加热系统的火电厂烟囱,高度不低于200米、内筒直径6米以上)内筒(采用FRP(玻璃钢)材料)工程的施工竣工业绩和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承包或供货范围、联系方式、双方签字盖章页)和用户签名盖章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9.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土建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级),并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拟选配的高空作业人员须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与CA办理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1-3-5 17:30至2021-3-12 17:3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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