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田区教育局“学有优教”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Z2021-QC0053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 65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65 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福田区教育局“学有优教”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外包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无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点验收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应体现标准化相关服务或相关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无法体现的须另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含经营范围的页面截图)。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 2、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 ( ); 2)深圳 网站( ); 3)深圳市中正招标网( )。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