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系统甲板等物资年度预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组脱硫系统甲板等物资年度预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组脱硫系统甲板等物资年度预测采购项目,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主要包括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7号机组脱硫系统甲板等常用备件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合同期限:三年,到货日期:每批次订单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0天内交货到达买方现场。
2.2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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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是甲板或玻璃钢制品的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设备及投标产品图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份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甲板或玻璃钢制品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供货清单、供货期限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15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