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度风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2021~2023 年度风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框架采购”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工作范围
2.1 招标范围
框架采购有效期内需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风电场工程项目,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容量(万千瓦) |
备注 |
1 |
丰都莲花山风电 |
4.95 |
现有项目 |
2 |
南川风吹村风电 |
5.1 |
现有项目 |
3 |
近期 5 万千瓦级项目 3 个 |
3*5 |
|
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移交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控制价并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进行分析;参与施工合同谈判;编制工程执行概算;配合项目公司开展施工结算,审核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工程总结算;协助项目公司开展项目造价管理其他咨询工作。具体内容见附录 A。
2.3 框架采购有效期
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本次招标结果适用于重庆分公司所属风电项目在此期间签订的所有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3.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3.4.1 投标人近 5 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不少于 6 个 48MW 及以上风电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或提供不少于 2 个 300MW 及以上火(水)电项目,以及不少于 2 个 48MW 及以上风电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
3.5 项目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住建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有 10 年以上(含)电力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3.5.2 项目负责人近 3 年独立主持完成不少于 2 个 48MW 及以上风电项目或 2 个 300MW 及以上火(水)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5.3 各专业人员须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或《水电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完成不少于 2 个 48MW 及以上风电项目或 1 个 300MW 及以上火(水)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6.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6.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6.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6.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6.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6.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6.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3.6.10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6.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6.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6.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1 年3 月 18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