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朔州沙塄河35kV变电站改造工程35KV综自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1925003)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增容主变6.3MVA,新建10kV配电室,新增2组10kV电容器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35KV综自系统,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五年及以上生产经验;
3.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没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3.5 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未发生因产品和服务质量引起的诉讼、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要用户通报或处罚过,在系统内无质量等不良信息反馈;
3.6 国产设备拒绝中介或代理商参加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制造商授权代理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贴牌或OEM供应商;
3.8 国产设备投标人资质能力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
3.9 具有第三方国家、行业内或省级权威机构出具的同类型有效的检验、检测/试验报告;
3.10 投标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20套;(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配套合同)
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12 继电保护装置必须符合国网公司、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最新公布检测认证;
3.13 合并单元必须通过国家电网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入网测试,智能终端必须通过国家电网专业测试。
3.14智能变电站二次设备合并单元、智能终端必须与对应的保护装置为同厂家的产品。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3月8日15时00分至2021年3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