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号锅炉旁路烟道改造。
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四号锅炉旁路烟道改造 |
在锅炉尾部烟道区域设置旁路烟道,将部分烟气由旁路引出而不经过后面的换热面,使得该部分高温烟气与尾部出口烟气相混合,进而达到调节SCR反应器入口烟温的目的。外部旁路烟道出口处设置旁路烟气挡板,通过调节旁路烟气挡板的开度来调节外旁路烟气和省煤器出口烟气的混合比例,以此来控制SCR入口烟气温度。项目实施后进行性能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四号锅炉旁路烟道改造。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号锅炉旁路烟道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燃煤电厂锅炉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表方,其中投标方或授权方必须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
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授权代表方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必须具有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等级整台锅炉或高温旁路烟道设计、制造、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或主要工程量、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信息,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08 16:30到2021-03-1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08 16:30到2021-03-16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