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大武口热电 2×330MW机组固体排放物拉运及灰场、运灰道路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大武口热电 2×330MW机组固体排放物拉运及灰场、运灰道路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108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电大武口热电 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距银川 81 公里,距大武口市区 2.5 公里。目前装机容量为 2×330MW,2008 年 10 月工程开工建设,2010 年 11 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
国电大武口热电 生产厂区内设#1、2 两个原灰库,单库容积 1790 立方米,最大贮灰时间为15小时;两台锅炉设有两个渣仓,单仓容积300立方米;预计年固体排放量约92.1万吨;固体排放物的计量在国电大武口热电公司粉煤灰磅秤上实现自动计量、自动上传数据,空车、重车车车计量。
灰、渣、脱硫石膏全部(除综合利用外)采用自卸汽车全天 24 小时清运处置到贺兰山小枣沟灰场。拉灰专用道路为混凝土路面,距厂区约 10 公里(约4.9公里山路)。拉灰专用道路横穿铁路涵洞,限高 4.5 米,铁路涵洞处雨季积水严重,需采用外置潜水泵排水。山路路况较差,弯道多、坡陡峭,雪天为确保灰渣车辆运输安全,需撒融雪剂除雪。
2.1.2招标范围
(1)灰渣运输:投标方负责将#1、2 锅炉渣仓内的灰渣及时运输到贮灰场。(包括当干渣机系统发生故障时,事故排放到地面或渣仓平台的炉渣)。
(2)粉煤灰运输:投标方负责将#1、2 灰库的粉煤灰及时运输到贮灰场(包括电除尘器及除灰系统因故障直接排放至地面的粉煤灰、事故排放的灰等)。
(3)石膏运输:投标方负责将#1、2 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装车、运输到贮灰场(包括甲方外销的部分)。石膏库需有投标方的专用装载机装车,灰库及渣仓配有招标方的运检人员,负责设备的维护管理及装灰装渣、责任区域文明生产管理。
(4)投标方负责石子煤厂内倒运及固体排放物装车现场、运灰道路的清扫、洒水、保养,运灰车辆出厂时车身清洁及轮胎冲洗。
(5)投标方负责对在处置场内固体废弃物采取碾压、覆土、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扬尘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灰渣的贮灰场场所、处置措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安监部门的管理规定和检查要求。
2.1.3项目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或电力行业灰渣等固体废弃物运输服务业绩1份【投标文件内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项目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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