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委托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203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委托招标人为华能天镇风力发电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 服务内容:华能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
2.3服务期:具体开工服务日期以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即刻开展合同相关工作,确保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服务内容。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华能天镇天台山98兆瓦风电项目建设安装31台3兆瓦和2台2.5兆瓦风机,共计33台风电机组。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场内设计4回35kV集电线路,长度38公里,140基铁塔,场内道路42公里。
华能天镇阎家梁5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安装10台3兆瓦和8台2.5兆瓦风机,共计18台风电机组。新建一条220kV送出线路, 场内设计2回35kV集电线路,长度28公里,123基铁塔,场内道路25公里。
本次进行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项目及阎家梁送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需完成如下工作:
按照法律、法规等国家相关规章、标准、规范,对天台山项目220kV升压站、31×3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2×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4回35kV集电线路、风电场道路,阎家梁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10×3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8×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2回35kV集电线路、风电场道路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关的所有工作;
确保建设项目“水保三同时”的要求,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备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至少提供3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2021年3月9日9时至2021年3月15日17时,登陆 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 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5时10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