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 常村煤矿常村煤矿生活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EPC)
(招标编号:ZDF05-GZ2102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 常村煤矿常村煤矿生活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EPC)(招标编号:ZDF05-GZ210201 )已由潞安化工集团 批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项目规模:提标改造工程处理量8000m3/d,在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设施,根据工艺要求改造部分建构筑物,新增处理设施及车间,包括:1土建、结构、暖通、给排水、工艺、电气、仪表专业的设计。2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交工验收、工程移交、竣工验收以及交付使用后的技术服务、保修等全部内容。3与原生活水处理站的对接工程,形成良好互联互通,并对原生活水处理系统的影响本系统稳定达标的部分进行相应改造。 工艺要求: 根据本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出水要求及场地要求,提标改造推荐工艺为供热管网加热+前置除磷+A/A/O+MBR+折点加氯工艺。并在此工艺基础上进行设计规模为 8000m3/d 的工程设计。 出水水质要求:本工程设计出水COD、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总氮排放限值为12mg/L,其余污染物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发包方式: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 001不分标段 标段内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 常村煤矿常村煤矿生活污水站提标改造工程(EPC),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4、建设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环保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3月9日18时00分--2021年3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 7.5本项目采用电子购买方式,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 八、
项目咨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