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招标    招标公告  工程  招标公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3-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核四0四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已审
中核四0四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404C010296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需完成中核四0四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采购任务。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核四0四 2021~2023年度化学试剂协议采购项目,供货商应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满足技术性及安全性要求的各种化学试剂,依据化学试剂种类及相应执行准则,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1、2。

2.5 交货地点

甘肃矿区各 现场。

2.6 交货期

当招标单位提出供货需求时,要求30日内供货,包括节假日或者其它紧急情况。

2.7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并满足本招标项目的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a)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以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b)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并提供其产品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证明文件(只针对明细1),以及制造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以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c) 投标人自行进行产品运输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产品运输的,须提供承运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3) 业绩要求:/

(4) 信誉要求:

a) 被列入中核四0四 供应商不良行为清单,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列入中核四0四 不良行为清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b)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有无不良记录,打印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下载的信用报告查询记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5)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法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参股或交叉任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 开户 收款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p.cnnc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