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2021年汕尾邮政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解决投递能力缺口问题,规范用工,减少用工风险,拟在成功试行市区投递区域业务外包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全市县城及乡镇区域投递业务外包工作。标包1为汕尾市区及城区乡镇、陆丰县城及乡镇的邮件、报刊等投递服务工作,标包2为汕尾海丰县城及乡镇、陆河县城及乡镇的邮件、报刊等投递服务工作,招标预算见下表。
2.2划分标段: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本项目2个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编号:ZTGDYZ021018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不含税)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标包1 |
汕尾市区及城区乡镇、陆丰县城及乡镇的邮件、报刊等投递服务 |
1163.89万元 |
1年 |
汕尾市区及城区乡镇、陆丰县城及乡镇 |
标包2 |
汕尾海丰县城及乡镇、陆河县城及乡镇的邮件、报刊等投递服务 |
1589.29万元 |
1年 |
汕尾海丰县城及乡镇、陆河县城及乡镇 |
说明:该预算金额和预估业务量仅供参考,不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年度实际采购金额和实际业务量的任何承诺,服务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及自身能力等要素,以中标价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
3.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近三年曾有行政处罚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4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确认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
4.5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 9时30分
5.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时30分
5.3投标
8.
招标人
附件:投标报名表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0日
附件: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
ZTGDYZ021018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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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1年汕尾邮政投递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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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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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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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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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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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每报名一个标包填写一张。 |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