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热电#6、7机组UPS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区。
项目资金来源:2021年技改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6、7 机组UPS 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范围:提供交流不间断电源柜 2 套,每台容量不小于 80kVA,每套设备包含 UPS 主机柜、旁路隔离稳压柜、配电柜及其附件。
2、施工范围:拆除原#6、7 机组UPS 装置,并在原 UPS 设备的位置安装新设备。
3、调试内容:现场调试 UPS 设备,数据显示正常。信号传输正常、电源切换正常。
4、供货商应在投标前进入现场进行勘探,保证提供的设备满足现场要求。
招标文件费用:1000 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安全要求:
6.1 未被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 投标人在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函)。
7.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系图谱等证明材料)。
8. 投标人与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不得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 上不再澄清)
1. 投标人须是 UPS 装置改造设备的生产厂家。
2.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 210MW 及以上机组 UPS 装置设备供货或改造 2 个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3 月 13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