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泗阳木业园区光储充智慧能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CD-JA202103D)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宿迁市泗阳木业园区光储充智慧能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宿迁市泗阳木业园区光储充智慧能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宿迁市泗阳木业园区光储充智慧能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独立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业绩要求及项目经理要求,并具有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条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以下业绩应同时具备,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1)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设计及建设一座4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的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2)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设计及建设一座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能源微电网系统的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 个光伏电站工程EPC 总承包业绩,且累计光伏容量不少于90MW。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以下要求应同时满足)
(1)资质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以下业绩应同时具备,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1)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具有已完工的设计及建设一座4MWh 及以上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站的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2)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具有已完工的设计及建设一座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能源微电网系统的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具有至少5个光伏电站工程EPC 总承包业绩,且累计光伏容量不少于90MW。
(3)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3 月10 日 09 时00 分到2021 年03 月16 日 17 时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03 月31 日 10 时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