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集团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9557)
产业投资集团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招标编号:000220000007955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9557 1.3. 章程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0)调查相关单位的工商档案登记资料;(11)办理重大事项的见证或代为办理公证;(12)协助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3)办理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为产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尽调,出具尽调报告;论证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拟(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等: (1)投资、融资;(2)股权转让;(3)对外担保、大额捐赠或重大资产处置;(4)出资企业重组改制、上市;(5)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 2、完善产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编制内控管理手册等系列文件;开展季度风险识别及年度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3、担任产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民事、商事、行政仲裁/诉讼案件的法律事务的代理人。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专项法律服务 1 专项法律服务-1 90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不收取 不收取 两个标包内容一致 2 专项法律服务-2 90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不收取 不收取 2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6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不收取 不收取 各标包不可兼中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标的物描述 适用标的 1 1、为产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尽调,出具尽调报告;论证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拟(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等: (1)投资、融资;(2)股权转让;(3)对外担保、大额捐赠或重大资产处置;(4)出资企业重组改制、上市;(5)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 2、完善产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编制内控管理手册等系列文件;开展季度风险识别及年度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3、担任产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公司民事、商事、行政仲裁/诉讼案件的法律事务的代理人。 区分服务内容进行报价,详见报价表。 产业投资集团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可采用此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专项法律服务 2 (1) 为日常经营所涉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咨询服务;(2)传递与其经营有关的最新法律信息;(3)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所涉重大合同及合同范本;(4)草拟、审查、修改日常经营所涉有关法律文书;(5)参与有关会议、合同谈判;(6)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辅导;(7)处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纠纷、争议;(8)出具律师函、回复律师函;(9)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0)调查相关单位的工商档案登记资料;(11)办理重大事项的见证或代为办理公证;(12)协助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3)办理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 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若律师事务所有总所和分所,以投标主体成立时间为准; 3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在广州执业的注册律师人数在20人(含)以上(需提供社保证明),其中最少5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具有国有企业、政府机构、上市或非上市公司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丰富经验,曾经或正在为国有企业、政府机构、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服务,具有本项目所需的法律顾问服务能力(需提供服务合同); 专项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1,专项法律服务-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 专项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1,专项法律服务-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 所指派项目团队律师不少于5人,且均必须有两年或以上执业经验,并通过年度执业考核。所指派律师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日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专项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1,专项法律服务-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 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400-666-3999。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3月10日12时00分00秒至2021年03月30日15时00分00秒。 5.2.2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1年03月30日15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 六、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 九、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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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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