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公司2021年化学药品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公司)现装机规模为 2*600MW 亚临界机组,1#、2#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9 月和 2009 年 1 月通过 168 小时试运并投入商业运营,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投入运行。厂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距沪昆高铁铜仁南站、三穗站均只有 30 余分钟车程,距沪昆高速路青溪出口约1.5km,交通十分便利。
2.2 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采购黔东公司 2021 年化学药品(共分 2 个包),具体物资、规格和数量(暂估)如下以下内容:
B1 包:氨水、联胺等八项物资采购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暂估) |
1 |
氨水 |
分析纯,浓度 25%以上,25kg/桶 |
桶 |
1600 |
2 |
联胺 |
分析纯,浓度 40%,25kg/桶 |
公斤 |
15000 |
3 |
三氯异氰尿酸 |
固体,有效氯含量≥90%,25kg/桶 |
公斤 |
9000 |
4 |
聚合氯化铝 |
工业纯固体,等级:一等品;三氧化二铝:≥29%;盐基度:50-85%;水不溶物:≤1.5%;PH 值(1%水溶液):3.5-5.0;25kg/袋 |
吨 |
60 |
5 |
聚丙烯酰胺 |
阴离子型;白色颗粒或粉末,分子量≥1500 万;固含量≥88%;离子度 30-35%; 25kg/袋 |
公斤 |
1000 |
6 |
磷酸三钠 |
固体,分析纯,500g/瓶 |
瓶 |
100 |
7 |
氢氧化钠 |
固体,分析纯,500g/瓶 |
瓶 |
2100 |
8 |
氢氧化钾 |
固体,分析纯,500g/瓶 |
瓶 |
800 |
B2 包:浓硫酸、液碱、盐酸等四项物资采购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暂估) |
1 |
浓硫酸 |
H2SO4 浓度:98℅ |
吨 |
600 |
2 |
浓硫酸 |
H2SO4 浓度:93℅ |
吨 |
200 |
3 |
液碱 |
满足《GB/T 209-2006 工业氢氧化钠成分》中离子膜碱优等品之要求 |
吨 |
600 |
4 |
工业用盐酸 |
浓度大于 30% ,铁含量小于 0.01% |
吨 |
700 |
注:1)此次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生产情况分批送货, 最终供货总量以合同期内电厂实际生产需要量为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单价,如现场使用量偏低,投标人不应追究招标人的相关责任。
2) 基本技术参数、供货要求、技术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货期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现场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提出,B1 包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168 小时内到厂;B2 包要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厂。
2.4 交货地点
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五里牌黔东公司指定地址。
2.5 合同执行期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2 投标人提供代理产品厂商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3.2.3 B1、 B2 包投标人通用资质:
(1) 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须具有相关证件:运输许可证、车的行驶证、保险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
(2) 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装卸、押运的从业人员上岗证。
(4) 投标人具有销售危化药品的经营许可证。
3.2.4 B2 包投标人特需资质:
(1) 投标人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必须包含:硫酸、液碱和盐酸。
(2) 投标人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3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具有 1 个及以上 300MW 电厂 1 年(含)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或合同)(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化学药品的生产和供货。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加工设备:(不适用)
3.6 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产品供货、运输、接卸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接卸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产品接卸的经验。
3.7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