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西固区河口镇大万山9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石圈村大万山。
概况及规模: 甘肃西固热电有限公司拟利用大万山闲置土地建设光伏电站,装机容量90MW。项目场址位于兰州市西北方向的西固区河口镇石圈村大万山,距离 甘肃西固热电有限公司约25公里,场址西侧和南侧有G9高速和G109国道途径,东侧有G312国道途径,周边有已建道路直通项目所在地,交通相对较为便利。
2.2服务期要求:
2.2.1应在合同签署并接到招标人书面文件通知后20天内完成使用林地现状调查;
2.2.2完成现状调查后30天内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并提供全部采购信息文件所需要的所有技术文件(含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测算报告、图纸等);
2.2.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后10天内提交甲方所需足额份数纸质版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提交电子版。
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4月1日,计划完成日期:2021年5月31日。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 西固区河口镇大万山9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大万山90MW光伏项目应按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测算报告、使用林地恢复方案、使用林地申请表分别独立编制文件,同时报送。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3.1第一阶段(资料收集)
收集招标方提供的收集查阅建设项目资料,包括项目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拟使用土地范围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收集项目区“林地一张图”项目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林地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收集查阅工程区域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荒山造林作业设计等资料;收集其他相关规划和基础材料。
2.3.2第二阶段(勘察设计阶段)
投标方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后,投标方可开展勘察设计阶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局)》、《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和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资料进行勘查工作,即测定征占用林地地类、面积、权属、林种、树种、株数、蓄积等。
根据甲方提供的线路走线图(1:10000),确定线路途径空间位置及其是否穿越重点生态区域,如有,将对重点生态区域进行重点调查。再根据甲方提供的征地红线图(1:2000)及其项目涉及的林地“一张图”,利用空间叠加法,将工程占地红线范围转为SHP格式文件,并导入到各县区数据库中,进行校正配准,形成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和使用林地地块界线叠加图,做为现场调查用图和后期图件制作。并在图上标注占用林地的范围,利用ArcGIS软件计算并确定使用林地面积,然后再根据占地范围及其面积,深入现地调查,现场确认林地面积与ArcGIS软件计算面积进行对比。
在以上工作完成的同时,征得项目区林业局同意后,由甲方相关人员、林业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投标方调查人员等多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将形成的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和使用林地地块界线叠加图打印成调查图,依据华能西固区河口镇大万山9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沿线现地占地放线情况,利用GPS打点、测面积、打样地等方式进行现地实测。并结合线路通过区域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资料、林相图、林地落界数据库等资料,将项目所有拐点坐标落到林地落界数据库,进行小班预区划,注记林种、森林类别等相关属性。同时,依据林权证或被征占用林地方出具的权属证明,确定林地、林木权属;通过社会调查,了解项目区域内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古树名木资源分布情况。
2.3.3第三阶段(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3.3.1征占用林地勘察设计成果资料及提交数量
2.3.3.1.1 征占用林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份数满足上报需要;
2.3.3.1.2测算报告的份数满足上报需要;
2.3.3.1.3使用林地恢复方案。
2.3.3.2征占用林地勘察设计成果的主要内容
2.3.3.2.1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征占用林地的面积、地类、权属、林种、林地保护等级等。
2.3.3.2.2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测算报告。
2.3.3.2.3使用林地申请表。
2.3.3.2.4使用林地恢复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5年以上单位(成立日期为2016年1月以前),具有承担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能力。
3.2.2资格能力要求: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在有效期。
3.2.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 2018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编写省级或国家级重大项目(提供省发改委或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备案批复文件扫描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2项及以上业绩(业绩除合同外还需提供合同业绩获得行政许可批复至少2项,或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批复1项及以上,以批复文件或网上公示为准)。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主要页。
3.2.5其他要求(具有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力量、服务及质量管理能力):
3.2.5.1技术力量及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该主要设计人员须具有承担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或者助理工程师3名以上,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主要页。
3.2.5.2 质量管理能力要求:提交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需为现行政策下审核审批并获得许可批复。
3.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0日9:00起至2021年3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