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1)投标人负责拆除原有建筑墙体、地面等所有设施,仅保留原有框架、地梁、屋面板等结构部分;(2)投标人负责档案室的土建、装修、入口道路的施工;(3)投标人负责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接地、通信、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的设备材料购置、施工与安装、调试等工作;(4)配合招标人完成智能密集架等设备穿线管道、预埋件的敷设及桥架、支架的制作安装;(5)其他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的一切工作。详细范围见“ 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技术规范书】”。 2、材料、工器具、配合工作划分:招标人只提供施工水源、电源、相关收资工作;投标人负责(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材料(含消耗性材料)、设备购置、施工工器具、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作业人员劳护用品、食宿交通、加班劳保福利等。详细范围见详细范围见“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档案室建设【技术规范书】”。
2.4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7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供应商须至少具备2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且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与提供项目业绩对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评价。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业主方必须是最终用户,分包业绩为无效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包括后期变更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需驻厂(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3月11日9:00时起至2021年3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