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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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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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2021年第一次采购 |
脱硫用石灰石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2021年第一次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方若为生产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开采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投标方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提供石灰石生产商的“采矿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生产厂家签订有《销售意向书》,《销售意向书》约定的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委托运输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半年。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方具备日供货能力不低于800吨的能力,并提供至少二次日供货榜单证明。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 2月 1 日至今)应具有3项石灰石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7.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0 09:00到2021-03-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0 09:00到2021-03-17 17:00。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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