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2023年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经营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200FG1066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包组一政策性农业保险):
合同包预算金额:361,876,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1,876,800.00 |
361,87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2021-2023)
合同包2(包组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537,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7,537,400.00 |
187,537,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2021-2023)
合同包3(包组三政策性农业保险):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048,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8,048,300.00 |
128,048,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2021-2023)
合同包4(包组四政策性农业保险):
合同包预算金额:90,26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262,500.00 |
90,26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2021-2023)
合同包5(包组五政策性农业保险):
合同包预算金额:50,76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766,000.00 |
50,76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2021-2023)
合同包6(包组六政策性农业保险):
合同包预算金额:31,50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其他保险服务 |
其他保险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509,000.00 |
31,50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年(2021-202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2.3“附件1投标声明函”或投标人自拟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2.3“附件1投标声明函”或投标人自拟格式)
2.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省级 的授权(提供授权证明,格式自拟)。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省级公司必须具备经营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投标人省级公司应在《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粤银保监便函〔2020〕1050号)公布的名单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51 号)的规定,符合在项目所在区域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条件,在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包组一:从化、增城、南沙、番禺、海珠;包组二:从化、增城、花都、荔湾;包组三:从化、增城、南沙;包组四:花都、白云、天河;包组五:番禺、黄埔;包组六:白云、黄埔)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公司,投标人在同一包组的所有区域不完全具有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公司的,不得参加该包组的投标。(投标时提供所投包组包含的所有区域符合经营农险条件的(分支)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为线下招标,其他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地
3.项目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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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