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试点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庆市经开区能源互联网试点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新建 220kV 升压站,以单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500kV大庆变220kV侧,线路总长度为 35km(光伏升压站至π接点约25千米,π接点至大庆变约9千米 )。经开区风电项目 250MW升压站新建1条双回220kV线路π入光伏至大庆变线路上,新建同塔双回线路约6.5千米。
范围:本送出线路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一标段:施工范围从光伏升压站至220kV送出线路π接点处。
本标段线路总长度约为25公里,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1×LGJ-300/40,单回路架设,架空复合地线两根,两侧各为24芯OPGW复合光缆。
金具及绝缘子串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应用目录(2015年版)》选取。悬垂绝缘子采用I串,机械强度为120kN;跳线绝缘子串采用I串,机械强度为120kN;耐张绝缘子串采用双联串,机械强度为120kN。
本工程暂定工期为: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6月20日
本标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工程
①送出线路工程范围内塔基基础等;
②接地工程,所有杆塔基础接地等;
③线路基础护坡或围堰工程;
(2)安装工程
①送出线路安装工程:线路铁塔组立,架空导线、复合地线安装,金具、绝缘子及附件安装、接地施工、调试等;
(3) 其他工作
①本标段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塔材、导地线、导线金具绝缘子、光缆金具、线路标识牌等)、到货验收、卸货、保管,建设期工程保险;
②负责与本线路相关的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配合验收工作,负责送出线路施工的临时征地手续办理及临时征地费,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
③负责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协调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完成线路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等所有与电网有关的工作。
④乙供材料、设备等试样的取样、送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提供报告。
⑤负责本工程所有输电线路材料、设备、备件等试验,并提供当地供电部门认可的交接试验报告;线路全线贯通后的线路参数测试工作及测试费用。
⑥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等。
⑦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4)除合同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之外:
(1)自行考虑施工降水费用。
(2)自行考虑施工措施及支护费用。
(3)自行考虑回填料外购因素及费用。
(4)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土石方、弃土、弃渣、弃石等的场地及费用。
(5)自行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造价增加的相关费用。
(6)自行考虑冬季施工费用。
5) 施工外部关系协调
(1)施工外部关系协调,乙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施工协调费分为征地协调费和其他施工协调费,其中征地(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征地)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开展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所需的与当地乡镇、村组、村民的协调;
(2)施工协调费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本标段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征地问题阻工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乙方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
(3)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甲方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对上述原因引起的赔偿甲方有权直接扣减工程款补偿给个人或相关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 3年(2018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 3 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1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1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