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及风电项目2021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光伏及风电项目2021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光伏及风电项目2021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其他与中核汇能一体化管理的单位及所属单位下属新疆、宁夏、陕西地区风电及光伏项目2021年设备检修、清扫预试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风电及光伏项目及升压站的设备检修、清扫预试、二次回路保护校验及送出线路检修。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件:
包件号 招标编号 包含的项目 备注
包件1 0706-21400002N006/01 哈密烟墩风电场(200MW)、哈密源和光伏电站(100MW)
哈密锦城光伏电站(20MW)、哈密天宏光伏电站(30MW)
哈密益鑫光伏电站(20MW)、哈密恒鑫光伏电站(20MW)
哈密尚德光伏电站(30MW)、哈密浚鑫光伏电站(30MW)
哈密朝翔光伏电站(20MW)
包件2 0706-21400002N006/02 宁夏同心光伏电站(100MW)、宁夏灵武光伏电站(50MW)、宁夏平罗光伏电站(110MW)、陕西千阳光伏电站(20MW)
包件3 0706-21400002N006/03 察县735厂 (10MW)、库尔勒光伏电站(20MW)、和静旭双光伏电站(20MW)、和田墨玉光伏电站(20MW)
阿图什华光光伏电站(30MW)、阿图什兴光光伏电站(30MW)、阿图什源光光伏电站(40MW)
(1)投标人可选择任意包件进行报名和投标,但应在报名时明确所报名的包件;
(2)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明确优先中标的包件。
2.5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所在地(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服务期限
完成时间(工期):
1.需停电作业的,完成工期为:200MW及以上的项目4天,200MW以下-50MW的项目3天,5 MW-30MW的项目2天。
2.不需要停电作业的,完成工期为10天。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
1.4.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1.4.3.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1.4.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两年(2019年3月至今)具有3项及以上输变电或新能源项目检修清扫预试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文件);
1.4.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1.4.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4.8.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4.10.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1日 09时00分-2021年03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