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杭州邮区中心局2021年印务中心(浙报、杭报、新华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为No.HZPOST-2021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承担印务中心(浙报、杭报、新华社)由邮政发行的(含代投)报纸分发任务,每天以完成该印点所有邮发报纸分发任务为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 杭州邮区中心局2021年印务中心(浙报、杭报、新华社)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招标。
2.2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 |
合同包一 |
浙报场地 |
1-1 |
分发环节: (1)印厂交付报纸的清点; (2)清点袋牌、标签(报布); (3)报刊分发; (4)封装、捆扎、装袋; |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8号北2楼 |
1-2 |
分拣、装卸车环节: (1)流水线编码:浙报本埠件流水线报捆进行编码分拣; (2)二楼分拣:浙报本埠件,按邮路车次堆位进行分拣; (3)一楼分拣:盘驳件、卸交件,按邮路车次堆位进行分拣; (4)装、卸车:盘驳件、卸交件卸车,按邮路车次发运时间装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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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二 |
杭报场地 |
2-1 |
(1)印厂交付报纸的验查; (2)清点袋牌、标签(报皮布); (3)报纸分发; (4)包装、捆扎、封袋; (5)勾核; (6)装运; |
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路1117号盛元印务东2楼 |
合同包三 |
新华社场地 |
3-1 |
(1)印厂交付报纸的验查; (2)清点袋牌、标签(报皮布); (3)报纸分发; (4)包装、捆扎、封袋; (5)勾核; (6)装运; |
杭州市余杭区崇杭街临半路117-1号 |
备注:
①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 本项目报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 外包费用结算按照月日均处理量结合上表对应单价计算,且当月所有处理邮件结算单价均参照月日均处理数对应的计价区间计算,不分档计价。
2.3 项目规模:预估年总采购金额为250万,其中合同包一(浙报场地)预估年采购金额150万,合同包二(杭报场地)预估年采购金额60万,合同包三(新华社场地)预估年采购金额40万。
2.4 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5 外包方式:计件外包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由于业务量的增加,需要重新商谈降低合同价格的,则双方按商谈后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执行新价格;如果招标人由于业务规划和流程改变等原因,需改变原合同业务外包模式的,招标人可以重新商谈降低合同价格,则双方按商谈后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执行新价格,或者视实际情况提前终止合同。
2.8 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2.9 中标人须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服务类为6%,若存在中标人因政策原因税率低于6%,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甲乙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2.10 服务
合同包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38号北2楼;
合同包二:杭州市江干区下沙路1117号盛元印务东2楼;
合同包三:杭州市余杭区崇杭街临半路117-1号;
2.11场地作业时间:
合同包一: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01:00至生产全部结束;
周六至周日工作时间:02:00至生产全部结束;
合同包二:
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01:00至生产全部结束;
周五工作时间:00:00至生产全部结束;
周六至周日工作时间:02:00至生产全部结束。
合同包三: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01:00至生产全部结束;
周六至周日工作时间:02:00至生产全部结束;
2.12招标人资源配置:
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邮袋、袋牌等印务中心耗材费用均由招标人提供。
2.13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组织两天时间安排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
3.2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3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3.5 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业绩证明,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3.6 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 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8 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 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4.1 获取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 获取
4.3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项目(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文件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HZPOST-2021001-投标人名称-文件费);
4.4 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5)标书费已缴凭证;
(6)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所有
5. 招标人银行账户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