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调试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调试,根据《火电厂热控逻辑可靠性评估技术导则》及《火电厂热控逻辑可靠性评估技术导则》要求,负责DCS系统的组态、调试、控制逻辑优化、试验、性能测试等工作,包括控制逻辑设计组态、监控画面设计组态、DCS外部接口信号及电缆接线设计、系统静态、动态调试、调节系统调试整定、控制策略优化、DCS系统性能测试等。对热工主要保护及主要辅机保护、自动控制系统(含DPU、网络、卡件的可靠性排布设计)进行逻辑完善。主要辅机设备包括给粉机、送风机、引风机、给水泵、真空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EH油泵、润滑油泵等及附属设备分布于不同DPU控制。控制系统调试完成后一次调频在AGC投入R模式和O模式下性能指标均满足电网的考核要求。配合进行机网协调试验(AGC、一次调频)、一次调频大扰动试验等。
规模:2*22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电源工程类)特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台2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DCS系统调试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签订时间、机组容量等)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2日9时起至2021年3月21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