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神木化工活性炭、水解剂(含瓷球)、树脂、污泥危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神木化工活性炭、水解剂(含瓷球)、树脂、污泥危废处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301197,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陕西神木化学工业 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一、二期装置,气化、动力装置每年产生危险废物活性炭(50吨)、水解剂(含瓷球29吨)树脂(20吨)、污泥(60吨),由投标人负责处置陕西神木化学工业 危险废物处置业务。
序号 | 危废名称 | 危废代码 | 处置量 (吨,预估) | 备注 |
1 | 活性污泥 | HW06:900-410-06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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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树脂 | HW13:900-153-13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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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解剂 | HW50:261-152-50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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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活性炭 | HW49:900-039-49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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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陕西神木化学工业 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招标人特别声明:所处置的物品均属于危险废物,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处置。 投标人保证其签订、履行合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危废品处置资质。并且在履行合同时,投标人需满足地方政府危废转移物资数量一致性原则,确保本次转移能够依法合规。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进入现场装运过程中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任何安全事件,投标人需自行承担责任并愿意接。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活性污泥、树脂、水解剂、活性炭;
(3)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废物,提供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废物,提供证书扫描件、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个或以上标的物(含活性污泥、树脂、水解剂、活性炭)处置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履约情况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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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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