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
(2)规模:(一)固定目标靶壕(报靶壕) 1道。长80米、宽1.4米、深2.2米,底部水泥地面,配套排水设施,砖石砌壁面层抹灰,顶部钢筋混凝土板盖面,每间隔3米留1米宽的报靶口,靶壕两侧留人员出入口。靶壕东边设置20个靶杆固定设施。
(二)器材室1间。建筑面积约12平方米,砖混结构,平屋顶,水泥地面,内外墙面抹灰。
(三)靶挡1道。采用土石混筑的方式,靶档背面和两侧用石头砌筑,正面采用三七灰土混筑,铺设10米高的轮胎。靶挡底部长110米、宽25米,顶部长80米、宽4米、高度20米(含下挖3米)。(四)避弹墙2面。场地南北两侧各1面,砖混结构,长200米、高6米、厚0.4米,每间隔6米设置一砖垛。
(五)排水沟2道。南北两侧各1道,每道长200米、宽40厘米。
(六)场地平整。共20000平方米,下挖3米,分别在25米、50米、100米、150米、200米处设置射击地线。场地正中间东西方向,从200 米射击地线至靶壕铺设宽5米、长200米的通道。其余场地用沙土夯实。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31668部队西宁营区轻武器射击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271.8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工期):5个月
招标范围:(一)固定目标靶壕(报靶壕) 1道。长80米、宽1.4米、深2.2米,底部水泥地面,配套排水设施,砖石砌壁面层抹灰,顶部钢筋混凝土板盖面,每间隔3米留1米宽的报靶口,靶壕两侧留人员出入口。靶壕东边设置20个靶杆固定设施。
(二)器材室1间。建筑面积约12平方米,砖混结构,平屋顶,水泥地面,内外墙面抹灰。
(三)靶挡1道。采用土石混筑的方式,靶档背面和两侧用石头砌筑,正面采用三七灰土混筑,铺设10米高的轮胎。靶挡底部长110米、宽25米,顶部长80米、宽4米、高度20米(含下挖3米)。(四)避弹墙2面。场地南北两侧各1面,砖混结构,长200米、高6米、厚0.4米,每间隔6米设置一砖垛。
(五)排水沟2道。南北两侧各1道,每道长200米、宽40厘米。
(六)场地平整。共20000平方米,下挖3米,分别在25米、50米、100米、150米、200米处设置射击地线。场地正中间东西方向,从200 米射击地线至靶壕铺设宽5米、长200米的通道。其余场地用沙土夯实。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与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有承建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 自的法律责任;(7)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