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集团495HR电铲行走电机总成研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495HR电铲行走电机总成研制与应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哈尔乌素露天煤矿,项目单位为:准能集团495HR电铲行走电机总成研制与应用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述
2.1.1哈尔乌素露天煤矿是年生产3000多万吨大型露天煤矿,目前拥有30立方以上电铲13台。行走电机是电铲的驱动部件,每台电铲均有行走电机。
本项目国产化开发的495HR电铲行走电机总成,要求与原厂的部件实现完全互换。开发的行走电机总成必须与原厂制造在外形尺寸、装配尺寸、电气性能等装配参数和运行参数完全一致,以保证总成件的互换性,开发的行走电机总成达到使用性能要求。
2.1.2招标范围:
自主研发1台行走电机总成(包括制动器总成),电机性能完全与进口电机相同,机械接口完全满足495HR电铲要求,完成型式试验及联调试验并运行,进行推广应用;降低电机采购成本,国产化电机价格与进口电机价格相比每台电机节约100万元;提高电机可靠性,电机使用寿命≥60000小时;形成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1.3服务期: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12个月后为止。具体服务进度要求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1.4项目地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设备维修中心。
2.2其他:/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从事矿用设备电机制造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矿用电机(不低于 522KW)性能研究业绩不少于 1 份(具有不低于 522KW 电机制造厂家无需提供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服务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拟参与本项目工作的其他主要研究人员情况说明(包括提供学历、职称证书等)。
【7】设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设备代理商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课题不得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18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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