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山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度机关及执法调查队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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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山边境管理支队(文山州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 | ||
行政区域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2日 11: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64.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4.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文山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度机关及执法调查队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度机关及执法调查队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文山州 电子服务系统(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2.3.招标范围:文山边境管理支队2021年机关及执法调查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确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项目一年预算金额:壹佰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16425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行期内服务质量、食品供应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注:本项目每次签订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或结算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一年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本年度合同终止之日); 6.配送 10.质量指标: (1)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猪肉、牛肉、羊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或“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3)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4)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1.付款方式:具体以甲方确定的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2019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信用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须承诺事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 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 (缴纳相关事宜联系代理机构,报名期间若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CA证书加密的文件,详见附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CA证书 备注:如投标人为远程解密;请报名后认真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如投标人未在发出第三次即时消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间、电子签名确认时间: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时00分; (2)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温馨提示:保证金转账需绑定账号)。 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入文山州 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可简写),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文山州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118050100100000272000624 投标人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供查验。 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 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银行转账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3)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5)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代理机构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采购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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