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季华实验室材料分析检测中心设备运行保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1D040A0089Z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材料分析检测中心设备运行保障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0,9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仪器仪表
材料分析检测中心设备运行保障系统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20,950,000.00
20,950,000.00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一并携带 如选择在线购买,可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
售价(元/套):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东省 ( )、中国 和广州市国科 网 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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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