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部分循环水泵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一、招标条件 富拉尔基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热源部分循环水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富拉尔基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在富拉尔基区供热工程的基础上拟对1号纯凝式汽轮机组进行光轴抽汽供热改造,对2、3号纯凝式汽轮机组进行背压机升级改造,对已改为打孔抽汽的5、6号机组进行切缸改造,4号机组维持光轴供热不变。同时新建热网首站及其蒸汽系统、疏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厂区热网循环水管道,化学软化水系统车间,厂内二级换热站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热网循环水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至少1项(额定流量≥3500t/h、且扬程≥210mH2O)卧式离心水泵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国外业绩提供以下合同主要信息,所有投标国内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凡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6.本项目接受进口品牌代理商投标,不接受国产品牌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代理商应满足: (1)所代理设备的生产商的经销授权委托; (2)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代理商投标; (3)所代理设备的生产商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至5项全部要求。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2 12:00到2021-03-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2 12:00到2021-03-22 17:00。 |